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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乌附子毒性大,随意煮吃很危险

2021/7/16 8:44:17

近年来,民间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引发中毒事件屡有发生,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危害。那么,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何不能擅自食用?餐饮服务单位以任何方式经营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又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下面,我们就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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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民间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引发中毒事件屡有发生,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危害。那么,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何不能擅自食用?餐饮服务单位以任何方式经营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又将面临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下面,我们就一起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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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由于草乌、附子在药用中有很强的祛风除湿、散寒止痛之效,因此民间就有炖草乌、附子治风湿的用法。但草乌、附子的主要毒性成分是乌头碱。研究表明,口服乌头碱0.2毫克即可中毒,3 -5毫克即可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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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疾控中心主任 陈宝杰

草乌、附子的主要成分就是新乌头碱、次乌头碱和中乌头碱等毒素。中毒后,乌头碱毒素会刺激人的心血管、中枢神经,中毒过深会导致心率衰竭、呼吸衰竭,从而导致死亡。

宾川县疾控中心的主任陈宝杰还介绍,草乌、附子等含乌头类生物碱,毒性很大,普通加工方法难以破坏其毒性,因此不能把草乌、附子当作食物来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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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疾控中心主任 陈宝杰

在加工草乌、附子的过程中,如果用量和煎煮不当,就容易发生中毒。虽说食用草乌、附子具有很小的健康效果,但大家还是不能随意冒险。以生命代价来换取健康,这个方法不值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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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律师介绍,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是违法犯罪行为,将被依法严厉查处。同时,私下加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并邀约亲朋好友到家食用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也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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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星震律师事务所律师 罗擎星

第一如果是生产者、销售者、经营者以营利为目的的就可能涉及就是以故意犯罪来被刑事责任,这种犯罪追究的刑事责任刑期还比较高,常见的罪名是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还有就是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这个刑期基本在七八年以上;第二种就是如果是居家煮食,邀约他人来食用草乌附子,发生中毒致人死亡的,因为这种不以营利为目的,那么这种情形一般是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过失致人重伤的,它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的,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专家还提醒,如身体确实需要,应该到正规的医疗机构购买经过科学炮制的草乌、附子,并在医师指导下食用。误食以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如出现口舌麻木、头晕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悸胸闷等中毒症状,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同时保护好现场。近年来,宾川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对生产、加工、销售毒性中药材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宾川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立煌

草乌、附子是毒性中药材,擅自加工食用极易引起中毒甚至死亡,严禁加工销售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极其泡酒。若有以上行为,请拨打12315举报电话,我们将根据有关法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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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提醒,野生食用菌上市旺季即将来临,群众不要采购品种不明的野生菌,食用时切忌混杂加工和饮酒,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当立即采取急救措施,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